24年來 女人生子延遲了5歲
更新日期:2011/02/14 09:36 記者張嘉芳/台北報導
晚婚及不婚,讓國內女性生育年齡不斷往後延。衛生署指出,二十四年來,育齡婦女生育年齡晚了五年;找不到合適對象、缺乏經濟基礎等因素,則讓女性遲遲不敢婚或不婚。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針對廿歲至四十九歲未婚女性,進行「第十次家庭與生育率」調查,共訪問一千四百廿四人。
調查顯示,女性年紀愈大,愈不想結婚,四十五歲以上女性不婚意願更高達七成一。
女性遲遲沒結婚,卅歲以前的年輕女性,以「尚沒有經濟基礎」占大宗;年滿卅歲後,則以「還沒有遇到合適對象」為主因。
至於未婚女性裡,想婚及不婚者約各占一半。進一步分析想婚原因,五成五受訪者認為,「一生中有人可以互相照顧」,其次為「結婚可帶來經濟保障」,占兩成二。值得一提的是,已婚婦女裡,四成受訪者認為獨身比結婚好。
國內少子化問題已提升至國安層次,內政部統計民國九十八年國人總生育率,每對夫妻平均擁有子女數為一點零三人,遠低於替代水準的二點一人。國健局婦幼及生育保健組組長黃蔚綱說,早從民國七十三年起,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就已低於替代水準。
此外,國健局人口與健康調查研究中心主任洪百薰也說,七十四年時,育齡婦女生育年齡高峰為廿五、廿六歲,九十八年已延至卅歲以後,足足晚了五年。
國健局指出,有配偶婦女的生育率變化不大,女性晚婚與未婚比率攀升,才是導致生育率下降、少子化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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