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精15年 癌友生兒育女沒問題
台灣醒報 – 2015年10月15日 下午7:02
這位病人Rick是我的病人,在北醫接受試管嬰兒治療,也在北醫生產,妻子姓高
很高興這對夫妻願意將他們動人求子故事公開來,相信鼓勵了很多不孕夫妻。
Rick表示,「我比其他癌友幸運,因為我有選擇是否生育的權益。」(photo by 許瑋哲/台灣醒報)【台灣醒報記者許瑋哲台北報導】「遠從美國飄洋過海來台的精子,我很慶幸15年前,當時罹癌後決定冷凍精子。」Rick抱著自己的女兒,訴說著自己24歲在美國罹患淋巴癌經歷,「慶幸當時決定先將精子冷凍下來,我多了可以選擇是否生育的權利。」
癌症希望基金會於15日舉辦「育齡癌友生存生育陷兩難」記者會,董事長王正旭表示,「絕大部分的醫生認為讓患者活下來最重要,但能不能『生』也已成為現在癌友重視的問題。」根據國民健康署癌症登記報告指出,2012年初癌症96694人當中,約有12%的罹癌者小於45歲,亦即每8位就有一位處於育齡階段。
Rick表示,慶幸當初罹患淋巴癌時,治療我的醫生有生育保存的觀念,使我在治療前保存了我的精子,當我2013年決定與妻子撫育新生命時,才將精子從美國運送回來。「我比其他癌友幸運,因為我有選擇是否生育的權益。」Rick抱著自己的女兒,分享當上爸爸的喜悅。
「好幾年前這個觀念不普及時,有個乳癌4期的女病人,醫生安排她治療的行程,且要她節育,但她執意要出院。」執行長蘇連瓔表示,「只因為她生在一個傳統家庭,傳宗接代是最重要的。」她無奈的表示,當時醫生直接劈頭就罵,「妳命都要沒了,還生什麼小孩。」後來,該病人執意離開,三個月後就離世了。
王正旭也提出「醫病三主動,好孕非難事」,期望腫瘤科醫師「主動告知」、生殖科醫生「主動說明」及癌友「主動查詢」,唯有病人自主、醫病合作,育齡癌友才能在不影響生命的情況下,保有自己生育的權利。
凍精15年後 癌男開心得女
15年前,在美國求學的王家瑞當時才24歲,卻發現罹患了淋巴癌。當時他接受醫師的建議提前做精子保存,以至於雖然做了化療,並不擔心生育問題。前年他從美國取回凍起來的精子,夫妻倆終於獲得可愛的女兒。
王家瑞(中)在癌症治療前先凍精,15年後取回精子順利獲女。(記者吳亮儀攝)
「罹癌不等於斷後!」癌友可在治療前,與醫師討論治療後是否影響生育,並做好準備。
王家瑞在2013年與妻子打算生小孩時,他可以無後顧之憂地從美國取回當初保存的精子,也因為當初的準備,讓他在去年9月順利得女。他笑說,用液態氮冷凍的精子搭聯邦快遞來台,還被海關人員問了半天才放行。
王家瑞呼籲,癌友們在治療前要主動與醫師詢問及討論生育保存,只要不輕易放棄自己權利,大家都有機會在康復後,孕育健康可愛的下一代。
昨天王家瑞帶著妻子和一歲多的小女兒出席活動。小女孩很有活力,在現場開心大叫,健康狀況顯然很不錯。
根據國民健康署報告,2012年初次診斷為癌症的9萬6千多人中,有12%小於45歲,等於每八名癌友中就有一人是育齡階段。
癌症希望基金會表示,醫病應多討論、破除癌友生育迷思,並希望建構癌友「好孕」的友善環境,並把握三原則,第一原則是「主動告知」,醫護主動告知癌友治療可能的生育、不孕風險及生育保存問題,並協助轉介相關醫療科別。
第二原則是「主動說明」,建議生殖醫學科醫師進行生育保存時,主動說明各項細節及注意事項,讓癌友可以做選擇。
第三原則是「主動查詢」,癌友主動搜尋網路上相關資料,與醫護人員詳細討論,掌握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