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巧有兩位患者先後來到TFC, 她們都曾罹患乳癌,走過同樣不易的抗癌路。
在她們即將面對化療時,癌症主治醫師建議 她們於抗癌治療前先進行凍卵,以保存生育 力。而兩人中,一位決定凍卵、一位則因故未 執行。
5年後,45歲的她們,在我的不孕門診, 分別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結果。 患者A小姐選擇凍卵,當時由我所負責生育 保存療程,取卵後才進入化療。
5年後,復原良 好,宣告抗癌成功,且獲得癌症專科主治醫師 的同意,可進行試管療程。我將她先前凍的卵 子解凍,並培養成胚胎植入子宮,目前順利懷 孕且即將於今年底迎接虎寶寶。
而未能凍卵的 患者B小姐,則因化療藥物和年紀增長的關係, 而導致卵巢功能受損、集卵不易,求子之路艱 辛,需要更多耐心與毅力,與我一起努力。 藉由這兩位女性抗癌的成功經驗,想與所有 處於育齡階段的癌友們特別呼籲,癌症本身及 治療過程,都可能影響生育能力而造成不孕風 險。若評估未來可能有生育計劃,建議於診斷 初確立時、癌症治療之前,即主動與癌症主治 醫師提出生殖細胞冷凍的需求,獲得生育保存 的諮詢管道,透過多方評估與合作,及早保存 預後生育力。 對於人生正值花漾年華的癌友們,社會能如 何提供更全面的支持,除了法律、經濟、心理 等回歸日常生活的相關協助外,建議能夠透過 各大醫學會與癌症基金會的力量,將生育保存 諮詢的環節,納入癌症診療評估之一,讓所有 癌友們都能確保接收到關於自身生育權益等相 關訊息,擁有自主選擇與自我賦能 的機會。